清明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清明节假期时间为 4月 4日至 4月 6日,共 3天。 4月 4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放假 1天; 4月 5日(星期日)为公休日; 4月 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 4月 6日(星期一)公休。
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须向所在院部请假,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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