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同学们:
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监控,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学校定于2010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请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登录校园网,对本学期所有授课教师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含外聘及外籍教师)。
二、评教要求
1.学生按自己的意愿并秉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评教,不允许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导向或暗示。被评教师只能查询到评价结果而无法查询某个学生的打分,所以请学生评价时要公正、实事求是;
2.学生应单独完成评价任务,不得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
3.每位学生给任课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尽量具体,以利于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即在评教过程中,在留言框中尽量要写上具体意见和建议,不超过30字)。
4.学生对所修读的本学期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全部评价完毕后,方可进入选课或成绩查询系统。该系统与网上选课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相联,未对本学期修读课程评估完毕的同学,将不能进入选课系统和信息查询,教务处将不予登记本学期考试成绩,尤其是即将进行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专业选修课网上选课的同学,请及早评价,以免影响选课。没有按时、认真评价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评教方法和操作流程
1.学生在评价期间内选择任一时间,通过我校校园网或教务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输入本人学号和密码(即选课密码)后,进入WEB服务器管理子系统;
2.在WEB服务器管理子系统中,点击"教学质量评价"任务栏,在显示课程中选取所评价课程,按照评价指标内容对该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教学质量评价每项评价指标下有一个下拉框,有五个选项(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点击选择其中一个选项;
3.同学们进行评价时,每评完一门课程点击"保存",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点击"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注意: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最后全评完了才能提交数据,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4.网上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关闭山东财政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价"功能,同学们将无法再登录评教。结果将在下学期开学第三周起,开放给教师登陆查询,教师可以查看学生的评价和留言。
四、其他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工作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办公楼312室,电话82617703)。
请各学院做好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动员、组织工作,通知学生及时参加教学评价,避免学生漏评,从而确保评价真实地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