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教学班级: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1月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位学生(含进修、借读生)在考试前登录到校园网主页的教务管理系统中,点击"信息查询",选择"学生考试查询",查询本学期自己所修必修课课程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2.各位学生按照所查考试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注意:每个考场学生的座号由监考教师来安排,学生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3、各学院要在考试前召开各教学班级会议,组织学习《山东财政学院考试工作标准》中的考场规则和《山东财政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有关考试作弊的规定。请各学院将会议资料保存好。
4.进入考场时,学生必须凭学生证(进修生凭进修证)或图书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带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学生的证件丢失,请学生到其所属学院办公室开具带有学生照片的证明,并在证明资料上加盖学院公章。
5.学生不得将任何书籍、资料、笔记本、随身听、电子词典带入考场,考试期间应关闭手机。
6.学生进入考场后应自觉清理桌面和桌洞内的物品,开考后如发现桌面及桌洞内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不管是否本人所放,一律按作弊处理。
教务处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