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主要分见习和实习两个阶段实施。
见习是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通过各种实践性活动逐步熟悉国际中文教育的过程,是实习的准备阶段。
一、见习的形式
见习可采用课堂观摩与评课、教案设计与说课、模拟教学与试讲、教学比赛、教材处理与教学资源开发、文化交流与实践等形式。
二、见习结合的课程
见习主要结合第一、二学期的课程安排并实施。与见习有关的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中应提出明确的见习要求,制订详细的见习计划,保证充分的见习时间。有关课程任课教师或其他活动指导教师负责见习的指导工作。各课程教师在课程教学大纲制(修)订过程中应充分交流协商,确定各自课程见习内容,避免重复。
建议设有见习环节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必修课程: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
国外汉语课堂教学案例
跨文化交际
汉语语言要素教学
训练课程:
教学调查与分析
课堂观察与实践
教学测试与评估
中华文化才艺与展示
选修课程:
现代语言教育技术
偏误分析
汉语国际推广专题
中外文化交流专题
商务汉语教学与研究
三、见习时间与工作量
见习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二学期,见习工作量不少于25学时,其中训练课程见习工作量不少于4学时/门,其他课程不少于2学时/门;非教学类见习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活动内容,安排见习工作量。学生在每次见习之后,按次撰写见习记录,每篇见习记录的学时一般不超过2学时。
四、见习评价
见习结束后,学生将见习记录交给课程教师或其他活动见习指导教师。教师给出指导意见并进行评价,评价一般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分。成绩为“不及格”者须重新见习。见习评价结果应计入课程考核成绩。
附件:国际中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见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