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要求每高校上报一名候选人,参评范围为近5年以来毕业且在我省进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或省内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
现将人社厅有关通知转发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各自掌所握的情况,于11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至就业指导处张国栋副处长处,所报材料与人社厅通知的要求。
就业指导处
2013年11月1日
上一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10周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下一条:第8周就业创业工作计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