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级毕业生: 根据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的规定,所有应届毕业生的户籍都要迁出学校,学校不再对毕业生的户籍进行保留。如果与单位签约,且单位可以接收户口,毕业生可将户口转至就业单位;如果没有签约,户籍一律落回生源地;专升本的同学,如录取学校可以接收户口,可以将户口转至学校,否则将落回生源地。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适用于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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